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2013年 加拿大打工度假申請辦法

2013年 加拿大打工度假申請辦法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很高興在此宣布,2013 年體驗加拿大 (IEC) 名額共為 1,000 名,其中打工度假為 940 名,專業青年為 40 名,建教合作為 20 名。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將接受郵戳日期為 2013 年 1 月 9 日 (含) 之後的申請文件,在此日期之前寄發的申請文件將被退還。
申請資格1.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護照註明身分證字號
2. 年齡介於18歲到35歲(含)之間
3. 必須出示財力證明 (加幣$ 2,500),證明能在加拿大居留期間提供生活所需
4. 同意在居留期間購買醫療保險,入境加拿大時可能必須出示保險證
5. 以台幣繳付相當於加幣$ 150 的報名費
6. 過去不曾參加過 IEC
申請需要文件第 1 部分資料 (IEC 資格)
i. IEC 申請聲明書
 這只能在電腦上完成填寫,不接受手寫表格。
 至官網提供連結"線上"填寫,請記得按validate後,列印出來。http://www.canada.org.tw/taiwan/assets/pdfs/iec-eic/IEC_application-Taipei-EIC_demande.pdf
 請確定最後印出包含條碼在內的表格。
 條碼那頁會在您完成填寫並且按下確認鍵(Validate)之後出現。
ii. 護照的身分頁的清楚影本
 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核發日期與有效日期。
 您的護照有效日期必須超過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至少 1 天
 您的護照除了最後一頁之外,必須還有另一頁完全空白的頁面。
iii. 您必須提供相當於加幣 $2,500 (約合台幣 $75,000 元) 的財力證明
 銀行對帳單影本
 資金是由他人提供 (例如您的父親或母親),請附上一封由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並附上該提供人的護照影本,或附上其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
 證明文件的日期必須在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 3 個月內。
iv. 請附上金額為新台幣 $4,500 元的本行支票,以繳交加幣 $150 報名費 (約合新台幣 $4,500 元)。
 費用金額可能隨匯率波動而有所變化,因此會定期更新。繳付費用那天,請務必核對網站上顯示的費用金額,其他金額概不受理。
 支票抬頭為「Canadian Trade Office in Taipei」或「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 請勿在支票蓋上「禁止背書轉讓」的印章。
 請勿使用個人支票
 其他付款方式概不受理
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無論短收或溢收報名費用,均拒絕接受報名。
v. 包含最新資料的完整英文版履歷表
第 2 部分資料 (加拿大入境資格):
i. 工作許可證申請書
 這只能在電腦上完成填寫,不接受手寫表格
 至官網提供連結"線上"填寫,請記得按validate後,列印出來。http://www.cic.gc.ca/english/pdf/kits/forms/IMM1295E.PDF
 請確定最後印出包含條碼在內的表格
 條碼那頁會在您完成填寫並且按下確認鍵(Validate)之後出現。
ii. 2 張護照尺寸相片
加拿大打工度假
iii. 護照的身分頁的清楚影本
 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核發日期與有效日期。
 您的護照有效日期必須超過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至少 1 天。
 您的護照除了最後一頁之外,必須還有另一頁完全空白的頁面。
iv. 您必須提供相當於加幣 $2,500 (約合台幣 $75,000 元) 的財力證明
 銀行對帳單影本
 資金是由他人提供 (例如您的父親或母親),請附上一封由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並附上該提供人的護照影本,或附上其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
 證明文件的日期必須在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 3 個月內。
v. 台灣良民證
 請至戶籍地縣市警察局申請英文版警察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 或至內政部警政署網站申請http://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 核發之良民證為雙語版本,並不需要自行翻譯,但是需要進行認證。
vi. 包含最新資料的完整英文版履歷表
申請流程1. 請以郵寄方式將完整的申請資料在2013 年 1 月 9 日 (含) 之後寄到:
「體驗加拿大」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11047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1 號 6 樓
2. 請在信封上以中文清楚寫明回信地址,以郵局限時掛號寄出
3. 您寄給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的申請資料包含必須同時提交的兩部分資料。
4. 資料請分為以下兩份於同一信封袋內!
i. 第 1 部分資料 (IEC 資格):(台灣CTOT)
 IEC 申請聲明書 | PDF
 護照的身分頁的清楚影本
 財力證明
 請附上金額為新台幣 $4,500 元的本行支票,以繳交加幣 $150 報名費
 最新資料的完整履歷表
ii. 第 2 部分資料 (加拿大入境資格):(香港簽證處處理)
 工作許可證申請書
 2 張護照尺寸相片
 護照的身分頁的清楚影本
 財力證明
 台灣良民證
 包含最新資料的完整履歷表

◎備註 以上資料來源,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加拿大打工度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